本报北京11月18日讯以作了《大陆首骗牟其中》和《红与黑——牟其中为什么毁灭》两书而闻名的吴戈日前将一位“对手”送上法庭,他认为这位“对手”余少祥在其《我给牟其中当律师》一书中对自己“进行了极严重的侮辱和诽谤,已触犯了刑法的有关条款”。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今天再次开庭审理了此案。
今年3月,在某电视台工作的余少祥的《我给牟其中当律师》一书出版,在“牟其中武汉金融案”刚刚降温之后,又一次掀起波澜。吴戈一怒之下将该书作者告上法庭,他在诉讼状中称,被告“在该书中多处用捏造的事实,恶毒的语言对自诉人(吴戈)进行了极严重的侮辱和诽谤,极大地损害了自诉人的人格和名誉”。对于《我给牟其中当律师》一书,吴戈在诉讼中列出几大“罪状”,其一是该书中明确认为,《红与黑——牟其中为什么毁灭》(以下简称《红》)是一本“剪刀”加“浆糊”形成的作品。对此原告在诉讼状中认为,《红》书是自己“经过大量调查和深入分析研究,并加以自己在南德的亲身经历所写成的”,书稿经过了出版社的严格、认真的审稿和核稿程序才出版的,出版后被多家报纸连载,并被“牟案”专案组的一位法官称赞为“客观事实”。
其二,余少祥在《我》书中称,《首骗》一书的作者(指吴戈)“在南德集团只呆了几个月被便辞退了,估计与牟其中本人连说话的机会都没有”。而原告在诉讼状中认为,能一进入南德就受到牟其中本人的高度重视,并“多次参加公司核心会议”,《我》书的用意在于“诬蔑原告胡编乱造”,以丑化原告的人格。
其三,《我》书认为《首骗》一书是利用牟其中的名气赚“一个小钱”。原告对此在诉讼状中表示,《首骗》曾被包括“牟学权威”、《经济日报》记者王青、著名经济观察家仲大军在内的一些专家高度评价,并被认为是从文笔到思想深度均属杰作。
其四,《我》书否定了《首骗》中称“南德集团的贷款都是违规操作,或是给银行大量回扣”的说法没有任何证据。原告在诉讼状中回击称:一些内容已被“北京市一中院1996年下半年审理的南德欠债案判决所证实”。
原告吴戈在诉讼状中请求法院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。
在今天的开庭过程中,原、被告针对原告诉状中提出的几方面事项展开了唇枪舌剑,火药味颇浓。据了解,今天已是海淀法院为此案的第三次开庭审理。至今天休庭时法院仍未作出判决。